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规范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二五”科技统筹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1〕83号)精神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拟于近期联合开展2016年度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中期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列入2016年度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中的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特色产业创新链项目、资源主导型产业关键技术(链)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产品(群)项目、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等。
二、检查方式 1.自查。各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填报(用当初申请项目的账号登录,登陆后点击项目管理→科技经费管理→经费中期检查),系统填报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系统登录地址见陕西科技信息网首页,填报完成待审核通过后进行打印并报送纸质材料。 2.审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自查材料进行审查。对未按时提交自查材料或敷衍了事的,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3.实地检查。根据审查情况,由省科技厅、财政厅组织检查组赴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中期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责任落实到位,做好此项工作。 2.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两份(A4纸打印,项目承担单位盖章),送交陕西省科技厅经费管理服务中心,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陕西省科技情报研究院。
联系人:经费管理服务中心 冯 蕾 高 尧 (029)85524052
省科技厅: 陈俐辛 (029)87294295
省财政厅: 赵建房 (029)68936097
陕西省财政厅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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